如何把控合同中主體資格的審查
一、如何把控合同中主體資格的審查
合同主體分爲自然人與法人、企業、其他組織。主體爲自然人時,應審查對方的身份證件,以確定其是否爲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人,特殊行業的還要審查從業證書。主體爲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時,要審查對方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特殊行業的審查資質證書,如藥品企業審查藥品經營許可證,房地產企業審查其“五證”等。第三人代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的合同,還要審查其是否持有授權委託書及授權委託的權限是否寫明代爲簽訂合同的事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二、合同審查的要點有哪些
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範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2、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4、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
5、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範。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覆斟酌。確定表述準確無誤。
6、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或登記,如需經批准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記手續。
(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後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爲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有需要簽訂合同的,一定要對合同作出審查,此時不僅僅是對簽訂的主體資格審查,更重要的是對合同內容、對方的履行能力等方面作出相應的審查。而在這方面,對於大多數人來講是比較困難且專業的,因此,建議有條件的話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作出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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