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糾紛訴訟人民法院管轄是怎樣的
一、保險合同糾紛訴訟人民法院管轄是怎樣的
保險標的不同,管轄法院的規定也不同:
(1)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可選擇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戶籍地,如果有經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
(3)保險標的是海上交通工具,或海上運輸、海上運輸的貨物,發生保險合同糾紛的,由海事法院管轄。這裏包括海上運輸的保險代位追償案件同樣是由海事法院管轄。
二、保險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1、協商和解
在爭議發生後,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書面協議,願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目前,我國對經濟合同的爭議實行二級仲裁,如果當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級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審判判決。仲裁組織作爲民間機構,是以第三者或中間人的身份,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公斷,因而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權,屬於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決後,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保險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行。
3、訴訟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於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
所以綜上全文所述,當我們投保了保險後,一定要注意保險合同中的條款,並且仔細閱讀然後再欠定,否則萬一造成了保險無法理賠將會非常麻煩。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爲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
一、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有以下幾種:(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
-
合同只能書面形式嗎
一般民事合同不是隻能書面形式,還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勞動合同只能採用書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簽訂合同可以採用以下形式:1、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等,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2、口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