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合同糾紛合夥人可不可以作爲證人?
一、發生了合同糾紛合夥人可不可以作爲證人?
發生了合同糾紛合夥人不可以作爲證人,因爲合夥人是訴訟案件的當事人。證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況。知道案情是指證人直接憑藉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覺器官感知案情的人,這裏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聽說,據說等的間接感知。
2、能正確表達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做爲證人,證人是就自己所瞭解的案件情況向法院進行相關陳述的人,因此,這就要求證人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以便真實、清晰地表達所感知的案件事實。
3、能正確認識作證的法律後果。
4、訴訟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二、民事訴訟中證人是否必須出庭?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發生的合夥方面的一些糾紛的話是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來進行起訴的,但是人民法院在審議相關的案件的時候是需要有相關證據來予以證實的,這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的話都是需要提交儘量充足的證據來證實。比如說可以提交證人證言,也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爲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
一、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有以下幾種:(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
-
合同只能書面形式嗎
一般民事合同不是隻能書面形式,還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勞動合同只能採用書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簽訂合同可以採用以下形式:1、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等,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2、口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