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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辦?

房屋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辦?

一、房屋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辦?

1、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即雙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後,一方當事人構成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  

2、採取補救措施。雙方鑑定買賣合同後,一方有違約行爲,而合同中約定不明確無法判定違約責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選擇更換、退回、另外協商約定或者賠償等方式來補償;  

3、賠償損失。違約的一方應當依法賠償受害方相應違約責任; 

4、定金責任。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還雙倍定金;  

5、違約金責任。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條款中,應明確違約責任的賠償責任,不履行一方必須賠償相應違約金。

二、計算合同毀約賠償時注意什麼?

1、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並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2、法律法規對合同的違約金有明確規定,並且不允許當事人自由約定的,無論當事人是否約定了違約金,都應適用法定違約金。法律法規對一類合同的違約金作了規定,但同時允許當事人自由約定違約金,如果當事人已經約定了違約金,則適用當事人的約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則適用法定違約金。

三、合同預期違約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拒絕接受預期違約的要求

預期違約發生後,債權人可以用書面、口頭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絕對方的毀約表示,此時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對雙方仍具有約束力,如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債務人行爲構成實際違約時,債權人可按實際違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2、接受預期違約的要求

對於默示毀約的案件,債權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對方提供履約擔保或撤回毀約表示。如債務人拒絕撤回毀約表示並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而對明示毀約的案件,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預期違約的責任。

3、債務人撤回毀約

債務人作出毀約的意思表示後,有權作出撤回毀約的意思表示,債務人撤回毀約表示的,應視爲未作出過毀約表示。但債務人這種撤回卻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處理買賣合同違約的情況時,雙方當事人要事先約定好違約金的數額、計算方式,違約金不能約定的過高,也不能約定的過低。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可以向法院申請適當的增加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