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違約條款效力的標準是什麼
一般來說,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達成合意時成立。但是,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的規定,只有一方當事人簽字的合同並未成立。不過,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所以,如果簽字一方如果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未簽字一方接受,或者未簽字一方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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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合同的特點是什麼
總得來說,提供儲存保管服務的一方稱爲保管人,而接受儲存保管服務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爲存貨人。因此,交付保管的貨物爲倉儲物,倉儲合同屬於保管合同的一種特殊類型。但是同時倉儲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徵。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別,如前所述,倉儲合同有其法定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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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合同生效要件
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附條件生效合同如果所附的要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合同屬於無效的,不發生法律效力。附條件合同的條件必須符合如下要求:1、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2、條件是由當事人設定而非法定的。3、條件必須是合法的。4、條件不得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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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來源的資金借款合同有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以非法來源的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由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該合同無效。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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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因素有哪些
合同有效的因素包括: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2、雙方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