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如何清算
公司破產清算流程:
1、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4、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5、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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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企業破產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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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公告登報之後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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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後剩餘財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財產在清算中,應當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清算後剩餘財產應分配給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依法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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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方案中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一、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二、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