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公告時間及清算內容?
一般公司經營不善面臨解散的時候,就會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係進行清算,這也是對整個公司從負責人到下層員工的一個交代。那公司清算需要多長時間呢?公司清算公告時間是在什麼時候呢?接下來請閱讀本站網站爲您準備的內容。
清算通知是在清算開始前,投資人或者清算人以電話、信件、電報、傳真、或在報紙上公告等形式通知債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申報債權。
一、清算通知與清算公告、債權登記的時限及要求
1、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覈定債權後,應當將覈定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3、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二、清算通知的方式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投資人自行清算的,可以採取兩種方式通知債權人。一方面,投資人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另一方面,對於投資人無法通知的債權人,投資人應當予以公告,通過公告,請債權人申報債權。
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
三、公司清算內容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時,爲終結公司作爲當事人的各種法律關係,使公司的法人資格歸於消滅,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務、財產及債權債務關係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爲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於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即公司基於宣告破產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清算的範圍爲公司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的審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於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從而爲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公司的終止涉及到衆多利益主體的切身利益,必須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處置和解決。因此,只有在對公司清算後,才能使得相關權利義務得以消滅和轉移,公司才能最終終止。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爲破產清算與非破產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註銷清算報告》。
以上內容大致講解了下公司清算公告時間,具體時間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申請清算之後十天內應該通知債權人,六十天之內會進行報紙上的公告。相信這些內容在辦理公司清算時,相關工作人員也會詳細告訴您的。若還有其他問題,請諮詢本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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