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的渠道有哪些?
一、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準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最終目的是爲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
二、股權投資的主要內容
1、股權投資通常是爲長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或長期的投資一個公司,以期達到控制。
2、股權投資的內容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爲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係,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爲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
3、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爲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4、股權投資通常具有投資大、投資期限長、風險大以及能爲企業帶來較大的利益等特點。股權投資的利潤空間相當廣闊,一是企業的分紅,二是一旦企業上市則會有更爲豐厚的回報。同時還可享受企業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優惠措施。
5、股權投資分爲以下四種類型:
(1)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4)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
三、股權投資的渠道
1、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
2、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
四、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的區別: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爲,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爲準據。
2、外部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爲,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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