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裏面董事會和董事怎麼選舉出來的
1、一般的公司,非職工董事由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
2、屬於職工董事的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職工董事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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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單和採購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1、採購單是做爲向供應商採購的一種信息,形式簡單,採購單內不含約束供應商的條款,簽訂採購合同之後採購單才做爲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法律效應。2、採購合同內包含採購物品數量、型號、總金額、到貨期、違約責任、不可抗力、仲裁等其它約束供應商的條款,需雙方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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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此,分公司既然只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其股權自然由總公司進行分配,而不能自行分配股權。《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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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代表訴訟勝訴利益是否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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