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被鄰居佔用了怎麼辦?
?
一、公攤面積被鄰居佔用了怎麼辦
1,向物業反映投訴,要物業限期處理。並且留好證據證明。在違章前期處理比後期更好。
2,物業不作爲的話,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並且留好投訴回執。
3,向地區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熱線反映,要求處理。並可以通知媒體跟進。
其實,小區違建物業責任最大。現在許多地方的小區物業,要管好小區裝修和違建是比較容易的。裝修一般都要報建才能放行的,如果物業不開這個口子,哪兒可以裝修,不報建材料都進不來,就談不上違建了。
二、房屋公攤面積包括哪些
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及爲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還包括套(單元)與公共建築之間分隔牆及外牆水平投影面積一半建築面積。根據規定,以下共有建築面積應單獨設置戶室不進行分攤,但應分攤僅爲本幢服務的相應共有建築面積。如爲多幢服務的管理用房、警衛室;獨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車棚、車庫等;爲公共事業服務的配套用房;避難層 (室)及結構轉換層可獨立使用的部分。“多幢服務的配電間、水泵房等設備用房;消防避難層(室)及結構轉換層;幢與幢之間相連的通廊”,這些共有建築面積應單獨設置戶室不進行分攤,也不分攤其他共有建築面積。
對於小區內的公攤面積,這可以說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而並非是某個業主所有的,因而每個業主對公攤面積部分都享有使用權,但在行使自己對公攤面積的使用權時,不得妨害其他業主同時使用,否則的話就會對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造成損害。面對這樣的情況,權利遭受損害的業主也應該採取恰當的措施來處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爲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
額濟納旗物業管理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爲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衆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
-
物業費怎麼那麼貴
律師解析:物業費貴業主可以要求物價部門進行協調,小區內有未完工建築的可以向物業公司申請物業費打折低於規定標準的15%~30%,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未入住、未使用物業的可以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告知,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過分高於政府指導價或市場指導價的可以通過仲裁...
-
起訴處理車位糾紛訴訟費多少錢
一、起訴處理車位糾紛訴訟費多少錢?車位糾紛訴訟費需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析。《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
-
業主委員會實行居民自治發生物業糾紛可以起訴嗎
一、業主委員會實行居民自治發生物業糾紛可以起訴嗎?實行居民自治發生物業糾紛的,可以起訴處理,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