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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戶條件2021新規中對積分落戶的要求是什麼?

隨着2021年的到來,成都市正式出臺了對外地戶口人員落戶成都市的相關新政策,新政策對各項涉及到新落戶的要求、程序、所需材料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其中,積分落戶是比較大的一個模塊,那麼成都落戶條件2017新規中對積分落戶的具體要求是什麼呢?本站小編爲您解答。

成都落戶條件2021新規中對積分落戶的要求是什麼?

一、什麼是積分落戶?

積分落戶是指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覈准分值達到一定值後,即可申請落戶所要入戶的城市。具體來講,就是通過入戶申請人的各項基礎條件和輔助條件,來計算入戶申請者的分數值,例如學歷、社保、居住證、年齡、國家與政府的獎勵、投資納稅、房產等等來計算判斷該成員能否落戶。

二、成都積分落戶政策

《關於加強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和建議,徵集時間爲2月11日前。《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意見稿顯示,標準分值爲120分。居住證總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具備申請積分入戶的資格。

另外,年度居住證積分申報時間段爲每年兩次,分別爲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三、成都積分落戶基礎指標和分值

合法穩定就業積10分,合法穩定住所積5分、參加社會保險積6分、連續居住年限(每滿一年積5分)。

四、成都積分落戶申請材料

1、用人單位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

(6)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2、個人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勞動(聘用)合同,或登記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營業執照;

(4)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可以知道通過積分在成都落戶並不難。同時,申報分爲用人單位申報和個人申報。那麼有意進行積分落戶申請的人應該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準備好相關材料,去相關部門進行申報。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更具體的信息請諮詢當地戶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