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出租車費改變的人生
只是當時站在三岔路口,眼見風雲千檣,你做出選擇的那一日,在日記上,相當沉悶和平凡,當時還以爲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諮詢手記:這個案子沒有狗血劇情,只有我們對人性的探尋。
13年前,劉秋(化名)並沒有想到,那一天下着大雨,她起晚了,她做出打出租車的那個選擇,影響了她整個的一生。
劉秋的老家在某個縣的一個山村裏,這樣的山村在西北有很多,爲了避免地域攻擊,我們就不要追究是哪個省的那個縣了。那時候劉秋是個30歲的婦女,剛剛從父母包辦的婚姻裏逃出來,爲了離開家暴的丈夫,她放棄了財產和孩子,淨身出戶來到西安打工。那天雨特別大,西安是個內澇的城市,一下雨就積水,特別堵,眼見公交車擠不上去,劉秋想着自己去的地方也不是特別遠,就打個車吧,也不會費很多錢,於是就攔了一輛出租車。本以爲不是特別遠,很快就到了,沒想到堵車堵的根本走不動。劉秋看着出租車上的計價器不斷的變化心驚肉跳,幾次想衝下去跑過去,無奈雨太大了實在衝不下去。被堵在車上的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起了天,司機老王聽說了劉秋的悲慘遭遇,心思活泛起來,直接結束了計價,說:“妹子,今兒這特殊情況,我也挺同情你的,你只需要給十塊錢就行了,不管多長時間,我保證把你送到。”劉秋心裏十分感激,下車的時候兩人順理成章的留了聯繫方式。這時候的老王老婆剛剛去世兩個多月,兒子已經工作了住在單位附近,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就想追求劉秋。劉秋年輕,比老王小了二十多歲。老王無比自信,覺得劉秋一個小學文化的姑娘,自己最起碼是個省城戶口,還有房子,開着出租車也有不錯的收入,配劉秋還是可以的。劉秋在老王的猛烈追求下也動了心,她也想成爲城裏人,過上那種市民的生活,不想再回到農村去讓父母再收一回彩禮把她再賣一回。老王的兒子當時已經二十六歲了,他覺得母親屍骨未寒老王就想二婚他心理上接受不了,堅決反對。已經起心動念的老王就像老房子着了火,誰也攔不住,於是老王還是娶了劉秋,然後順理成章兒子跟老王斷絕了關係。
劉秋雖然沒文化,但是並不傻,她覺得二婚家庭只有生個孩子才能關係穩固,不然老王哪一天變心了,隨時趕她走人怎麼辦?劉秋學着比她早來城裏打工的那些姐妹的樣子,算着日子跟老王親熱,終於,拿到了有兩道紅槓的試紙。劉秋激動的想:“我終於是個城裏人了!我即將要生下一個真正的城裏人。”她懷着忐忑的心情去跟老王說這個事,生怕老王不同意她生,沒想到老王的反應出乎她的意料:“生!你再生個兒子,我拉活都勁更大了!我晚上抱着你,勁也更大了!”
劉秋真的生下了一個兒子。
老王在自己54歲這年,在周圍的老夥計都陸陸續續當爺爺的時候,他又當上了爸爸。再一次當上爸爸的老王每天都哼着小曲,也真的拉活更勁大了。以前車分白班夜班,各班有事都是自己找人替班,現在,老王不僅儘量拉好自己白班,夜班但凡需要頂替,都是他去頂,就是爲了多掙幾個錢讓劉秋和孩子花的舒服點。老王和劉秋和小兒子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彷彿他們三個天生就是一家人。老王已經忘了自己還有個成年的兒子和他們就在同一個城市。
快樂的日子總是過得很快。轉眼就來到了老王64歲這年。小兒子已經十歲了,老王的身體開始各種小毛病不斷,三天兩頭的去醫院。終於在一次檢查中,醫生告訴老王需要做個心臟搭橋手術。手術費用老王其實也不太發愁,有醫保,他們自己也有點積蓄,但是在醫院家屬簽字的時候,各種告知書裏面的免責條款把沒見過世面的劉秋嚇壞了。劉秋想:“這個死鬼明明有兒子,憑啥讓我一個婦道人家擔這麼大的責任?!”於是劉秋就給老王的兒子捎了話,當年的怨恨還沒有完全消除,兒子開始是憋着勁不來的,後來在媳婦的勸說下終於來了。
看到兒子和媳婦的老王覺得,終於也有個人可以讓他依靠一下了,打心裏輕鬆和高興。手術進行的很順利。老王出院後,時不時去兒子家裏看兒子媳婦和孫子,有時候還會住兩天。劉秋開始有點慌,她讓老王立個遺囑,把他們住的老王婚前的買的房子留給小兒子。老王表現的很煩躁:“我還沒死呢!急什麼!”劉秋見老王真的生氣了,也不敢多說話。劉秋後來鼓起勇氣再問,老王就摔門而去住大兒子家。
2022年6月15日,是老王66歲的生日,老王、劉秋、小兒子以及大兒子一家,終於團團圓圓的坐在一起爲老王慶祝了一番。回到家,老王就拿出一份遺囑交給劉秋:“遺囑我立好了!這一份給你,另一份我已經給了老大。”劉秋一看,差點暈了過去:老王把房子留給了大兒子!劉秋哭着說:“你怎麼能這麼狠心,我生的也是你的骨肉啊,而且他還沒成年,他更需要這個房子啊!”老王不耐煩的說:“對啊,他還沒成年,可是我已經這麼大年紀了,我能指望他養老嗎?我只能指望老大啊,所以我房子就只能給老大啊!老二將來給你養老,你自己好好養啊!你不能光指望我!”
劉秋諮詢了好多律師,答案基本一致:房子是老王的婚前個人財產,老王有權利處分,他想給誰就給誰。
劉秋慕名而來諮詢我,希望我能給她一個不一樣的答案,遺憾的是,我給的答案跟別人也沒有本質差別。至於劉秋所說小兒子未成年一事,遺囑現在也還未生效,等到遺囑生效,也就是老王去世的時候,如果小兒子還未成年,會從遺產中留出一些作爲小兒子必要的生活費,如果遺囑生效時小兒子已經成年,這個房子就跟小兒子一點關係都沒有。
關於遺囑的法律解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劉秋現在還有一條路可走,就是能挽回老王的心意,另立遺囑。但是劉秋說,老王心硬如鐵,可能是不會改變的。
劉秋邊哭邊說,用掉了我們會談室將近一包抽紙。我送走了她,連諮詢費都沒有收。
如果不是那天瓢潑的大雨,打工妹劉秋絕不會奢侈到去打出租車,不知道劉秋是不是會後悔,她爲了省錢接受了老王的好意。那天的大雨,那節省的幾十塊錢出租車費,改變了她的一生。(當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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