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年底雙薪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年底雙薪發放條件有哪些
員工當年度必須在公司服務期滿三個月;發放雙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條,員工在發雙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得享受年度雙薪。 用人單位自主決定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和數額,“發不發”、“怎麼發”的自主權都在企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發放年底雙薪,這不是一項法定義務。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而第十三個月工資的標準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第13個月工資”,也稱“年底雙薪”,是指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這是伴隨着我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進而產生的一種薪酬名目。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沒有對年底雙薪作出具體規定。
有的企業在《員工手冊》中規定:農曆年底,公司將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作爲獎金,獎金按比例計算,發給當年加入公司並於12月31日前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出勤率不良、表現不好或者有違紀行爲的員工不能獲得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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