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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囑公證所用材料

法律2.07W
辦理遺囑公證所用材料
辦理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爲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複印件,已註銷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爲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