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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件丟失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1.88W
結婚證件丟失怎麼辦理流程
辦理結婚證需要攜帶哪些證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


(四)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五)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


(六)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七)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我國,如果男女沒有辦理下來結婚證,那也就無法得到法律的認可,此時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自然也就是不合法的。而辦理結婚證,也會對男女雙方有一定的條件要求,要是其中任何一方不滿足的話,最終都無法順利領取到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