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協議轉讓
農村土地能夠轉讓嗎
農村土地不能轉讓,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所有者不能買賣土地產權,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內有償出租或讓渡土地使用權;也不能隨意改變所屬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況確需徵佔自己所有耕地時,也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既然不能轉讓,那土地轉讓和土地承包的區別也就無從說起。
至於土地轉包法律是允許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作爲特殊民事權利進行處分,但承包人的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爲需符合一定的條件。對於轉包行爲,需要雙方簽訂書面合同,並經發包方備案;對於轉讓行爲,需經雙方簽定書面合同,並經發包方同意。
綜上所述,土地轉讓和土地轉包是有很大區別的,很多人因爲搞不清這兩個的區別導致隨意轉讓或者轉包最後出了差錯也不知道,轉包就是土地還是你的,只是你承包給第三方,轉讓是指你把土地的實際承包經營權賣給了別人,不是你的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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