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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罪什麼時候律師可以會見,有什麼相關規定

法律1.09W
行賄罪什麼時候律師可以會見,有什麼相關規定
行賄罪什麼時候律師可以會見,有什麼相關規定
一、賄賂案件中的偵查階段,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二、對於特別重大賄賂案件的標準,最高檢新的刑事訴訟規則規定也做出了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涉嫌賄賂犯罪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犯罪情節惡劣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律師不能單獨會見當事人,行律師法明文規定律師憑三證(律師證、律所介紹信、當事人委託書)即可會見當事人,會見時不被監聽。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許多在開庭時當庭翻供的,但法院是以事實爲依據,不輕信口供,如果翻供將不能獲得從輕處罰了,這個請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