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和解除的後果應有什麼不同
法律2.73W
合同終止和解除的後果應有什麼不同
⒈當事人主張終止合同,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單位確認終止合同的效力。⒉當事人一方認爲合同終止條件成就時,合同並不當然終止,該當事人可以不與對方協商,通過通知方式終止合同,將解除合同的主張通知對方當事人,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該合同終止。因此通知應作爲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
企業清算投資所得稅率
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率是多少合夥企業的個稅計算是以稅前利潤按各合夥人的股份比率計算出每個人分配的利潤,扣除個稅允許稅前扣除額42000,(每月3500),再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級累進個稅稅率表計算應繳的稅額。...
-
瀋陽八級工傷賠償
瀋陽八級工傷能賠償多少錢一般是11個月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繳納工傷保險的按照繳費基數如果沒有繳納按照本人平均工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受傷前的平均工資按月發放,如果離開用人單位還可以額外獲得七個月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
-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怎樣判定交通肇事逃逸
你好問一下針對於怎樣判定交通肇事逃逸關於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嚴格的認定條件的,首先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後果需要達到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節輕微、無人員傷亡、負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責任、無重大財產損失的,是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不構...
-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爲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