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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哪一些手續及證件

法律1.53W
協議離婚需要哪一些手續及證件
協議離婚需要哪一些手續及證件
1、應由夫妻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2、帶齊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4、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