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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彩禮算不算共同財產

法律1.29W
離婚時彩禮算不算共同財產
離婚彩禮算不算共同財產
結婚時彩禮一般是由男方支付給女方,大部分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婚後共同使用、支配,但有些情況下,彩禮也有可能就直接給了女方父母。在不同的情況下,對結婚彩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會有所不同。如果彩禮是由夫妻一方個人接收或用以購置結婚物品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的,在離婚時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若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相關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若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需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如果彩禮是由一方家庭佔有的,那麼由於彩禮未轉入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體系,因此,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此時雙方離婚的,則應考慮當事人送彩禮時的目的性,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予以酌情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