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應對疫情心理援助熱線的通知
關於設立應對疫情心理援助熱線的通知
爲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指導各地向公衆提供規範的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心理援助熱線的通知》。
頒佈單位: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文 號:肺炎機制發[2020]18號
頒佈時間:2020-02-02
實施時間:2020-02-02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處於關鍵時期,31個省份啓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展開了疫情防控阻擊戰。爲做好防控疫情的社會心理服務工作,向公衆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預防與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防範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各地要在原有心理援助熱線的基礎上設立應對疫情心理援助熱線(以下簡稱“心理熱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級或者地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統一組織協調當地心理熱線,組建熱線技術專家組,提供技術支持。要儘快評估衛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門、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已開通的心理熱線的服務能力,依託有條件的熱線設立專席,開通疫情應對心理援助專線。每條熱線至少開通2個坐席,結合本地公衆需求提供24小時免費心理服務。地方政府應當對熱線主辦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二、各地要通過電視、官方網站等多種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心理熱線電話號碼,讓羣衆廣泛瞭解。有條件的地方應向電信部門申請開通熱線電話短號碼,方便羣衆記憶和撥打。
三、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導、協調熱線主辦機構儘快組建、充實熱線工作團隊,鼓勵有心理諮詢和心理危機干預經驗的精神衛生、心理學專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社會心理服務志願者,共同參與熱線服務。各地要按照已下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肺炎機制發〔2020〕8號,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下載),針對不同人羣的心理危機干預要點,對熱線工作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培訓並進行技術支持和督導。
四、各地要加強心理熱線管理,使用規範的熱線服務流程,遵循心理熱線服務倫理原則,定時分析彙總來電諮詢的信息,瞭解和掌握公衆關注的熱點和各類來電人員的心理狀態,做好評估和預判。發現突出問題或可能發生應激事件時,要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告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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