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爲人南京醉駕會逮捕嗎?
一、行爲人南京醉駕會逮捕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9條的規定,逮捕適用於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而《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的危險駕駛罪,其法定刑只有拘役。因此,醉酒駕駛,通常不會被逮捕,構成刑事犯罪的會被逮捕,
實踐中,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事訴訟法》第69條、75條,《兩高一部意見》第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企圖自殺或者逃跑、在逃的,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以及確需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羈押的,可以依法採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應當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或者強制措施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強制措施。(《公安部意見》第10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對酒駕是如何處罰的?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同樣都是刑事犯罪行爲,但結合具體的案情相關的法律後果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千差萬別的,因爲公安機關也沒有任何的權利,隨隨便便的就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的,醉駕已經涉嫌違反了我國的《刑法》,此時如果是醉駕的行爲構成了嚴重的犯罪的話需要被逮捕。
-
最高院醉駕規定是什麼?
一、最高院醉駕規定是什麼?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爲。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大於80毫克即爲醉酒駕駛交通違章行爲之一,簡稱醉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
-
醉駕能不能判管制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
-
一瓶啤酒會不會醉駕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
-
醉駕刑事訴訟三個階段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