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逃逸有怎樣的法律後果
在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情況下,如果同時還造成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那麼可以說後果還是比較嚴重的。這個時候作爲肇事者應該積極的配合處理事故,而不是逃避責任。如果存在逃逸情節,那麼之後承擔的責任將會是更重的。通常,酒駕逃逸會有怎樣的法律後果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逃逸有什麼後果
很多駕車者出了交通事故都會選擇一跑了之,那麼交通肇事逃逸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酒駕逃逸有怎樣的法律後果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逃匿的,承擔事故的的全部責任。
(二) 事故導致一死二重傷,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1、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1、15法釋〔2000〕33號)規定:
1、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酒駕一般都是被交警當場查到的,因爲需要進行專門的檢測,而要是發現此時構成醉駕的話,那通常就是會直接認定爲危險駕駛罪的。而在酒駕逃逸的情況下,意味着此時肇事者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更重人。若是成立交通肇事罪,那起刑點都是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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