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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麼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麼

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損失頗多。受害人如果能注意一些細節上的問題,自己的權益將會得到更大的保護,那到底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麼?當然,談到交通事故,就離不開事後的索賠,那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如何索賠?本文將對上述兩個問題分別進行闡述,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麼

作爲受害者一方,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候,應該如何處理,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上述生活實例中梅某的行爲顯然是不正確的,不僅作爲受害者一方無法得到賠償,反而因爲自己的行爲承擔不利的後果。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應採取如下措施:

1、應採取必要的自救措施,發生事故後,在自己清醒的狀態下,受害人應保持冷靜並立即採取自救措施,將自己的人身傷害降低到最小。

2、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並記錄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機動車駕駛人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進而引起索賠困難等。

3、保護現場,收集受損失的證據,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不然,到了理賠的時候是不被支持的。

4、接受診斷治療,並向事故處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後,不能因爲一時衝動和對方發生糾紛,不接受治療,耽誤治療的良機,同時也不得要求對方給說法,不向交通部門報警。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在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儘快理賠,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5、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受傷者親屬、朋友或案發地附近的羣衆,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後果。

二、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如何索賠

交通事故發生後,首先要有交警隊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該認定書中,交管部門會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劃分各方的責任比例。此時,交通事故的各方可在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進行調節,協商解決賠償事宜,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持該交通事故認定書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賠償問題。在交管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後,如果事故一方對該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或是事故原因有異議,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提起復議,超過該時間沒有提出複議的,該事故認定書即發生效力,以後的相關賠償都要以此責任書爲基礎展開了。

人車相撞,假定是車方負主要責任,行人方負次要責任,我們先來看車方的損失與賠償。

車方如果在保險公司投有商業險,則該車受到的相關損失就可以到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在此提醒車主朋友,由於車方負有主要責任,商業險中保險公司根據事故中車方所事故負責任的大小不同有不同的免賠率,即不論車主受到多少損失,有一定數額的損失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這一點各位車主朋友如果認真看過保險條款就會發現。如果車主在投商業險時投有“不計免陪險”,那麼在出現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就要全額賠付,不論車主負責任大小,保險公司都要全額賠付。

如果車主沒有投商業險,只投有交通強制責任險(即交強險),通常情況下,車方所受的損失就只能由車主自行承擔,交強險只對“本車”以外的受害人進行賠償,本車所受損失不在賠償範圍。

再來看行人的損失與賠償問題。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行人受傷住院,則需要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人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以上所列舉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同時,受害人一方還可以主張精神撫慰金。

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的受害人要注意保護自己,更要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有關交通事故的其他問題,如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駕照、交通事故中駕照能扣多久等,本文限於篇幅對此不多作討論。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問題時,向律師進行諮詢不失爲一種選擇,相信專業的律師會爲您帶來專業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