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的情形有哪些
凡在我國境內註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排放有關規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安全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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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報廢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爲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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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報廢保險理賠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衆,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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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車輛報廢年限是多久?
一、危險品車輛報廢年限是多久?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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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報廢
機動車的使用也是有年限的,在達到了規定的期限之後,自然機動車就會被強制報廢。要是駕駛本該報廢的機動車上路,這是很危險的,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會很大。結合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不同類型的機動車其實對應的報廢標準是不一樣的。而在符合條件的情形,還可以申請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