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但必須是未取得醫生執業的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是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如果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實施破壞計劃生育的行為,不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無權為他人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但出於個人某種目的而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所持的心理態度。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官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行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是指沒有醫師資格的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為他人進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行為。擅自為他人進行假節育手術,是指沒有醫師資格的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為他人進行假結紮輸卵(精)管手術的行為。情節嚴重是構成本罪的必備要件,一般是指多次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等手術,致使多人超計劃生育的;使用不合衛生標準或醫療標準的方法,致使就診人遭受重大痛苦或者損害就診人健康的;以營利為目的,鼓動他人接受節育復通等手術,妨害計劃生育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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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罪立案標準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三)使用假藥、劣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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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組織賣血罪司法解釋
《獻血法》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非法採集血液的;(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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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賣血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國家對血液的管理制度。輸血工作是社會主義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以社會效益為準則,絕不允許把血液作為商品進行倒買倒賣,從中謀利。《獻血法》明確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即是對上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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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立案標準
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應予立案追訴。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非法處置疫區內易感動物或者其產品,貨值金額五萬元以上的;(二)非法處置因動植物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