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的認定
擾亂公共秩序罪3.2W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是指郵政局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所謂郵件,是指通過郵政部門傳遞的信件、郵包、匯款、報刊及其他印刷品。本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而造成工作失誤。
2、行為人實施了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本罪中的故意是指行為人作為郵政工作人員履行自己職責應當按照規定投遞郵件而故意不予投遞。但如果行為人是針對某一特定郵件而故意不予投遞,則可能會因為牽連行為而構成他罪。
3、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延誤投遞郵件的行為與造成的重大損失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本罪的犯罪主體須是郵政工作人員,但雖在郵政部門工作,既不是管理人員也不是與郵件相接觸的人員則不能構成本罪主體。
-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量刑標準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
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量刑標準
1、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
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量刑標準
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標準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