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50年土地使用權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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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土地使用權建民宅原因是土地是綜合性用途,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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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分類
律師解析:土地利用分類是區分土地利用空間地域組成單元的過程。這種空間地域單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組合單位,表現人類對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類是為完成土地資源調查或進行統一的科學土地管理,從土地利用現狀出發,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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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徵地補償款包括:1、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2、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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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答:注意承包期限、義務性規定等。律師解析: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項主要是遵守法律法規對林地的流轉和開發利用作出的義務性規定,注意林地承包期限等。林地承包後,林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的林地不得買賣。(一)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對林地的流轉和開發利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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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屬於不動產嗎?
土地使用權,顧名思義就是擁有使用土地的權利,可以依法佔有,並且利用土地作物從而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一種權利,是單位或者個人的無形財產。關於土地使用權是否是不動產人們總是很困惑,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說一說土地使用權屬於不動產嗎一、不動產的概念特性概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