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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流程是怎樣的?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流程是怎樣的?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流程:先向當地的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提交工業用地轉讓的材料,工作人員對是否符合工業用地的轉讓條件進行稽核,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還需要把相關的材料遞交到國土資源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雙方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原合同及《產業用地投資建設協議》的約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全部轉讓後,原土地出讓合同和土地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轉讓土地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滯納金、違約金及相關稅費,並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2、不改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設規劃條件等。對於受讓人擬改變原工業用途中不同行業類別的,應取得規劃建設、經信等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根據有關政策相應調整土地出讓合同;屬於特殊行業的,還須徵得安監、環保、消防等部門同意。

3、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外,投資額已達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且實際開發建設建築面積已達到合同約定開發建築總面積25%以上。

4、土地權屬無爭議、無違法用地(或違法用地已處理完畢)、無違章建(構)築物、未設定抵押(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除外)或他項權利登記。

5、工業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轉讓,如分割轉讓的,須經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安監、消防等部門批准。

6、受讓方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工業投資專案須符合我市工業投資專案准入評價要求。

7、已達到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轉讓前提條件。

公民為了方便自己在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之後,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轉讓,在購買土地之後,就需要辦理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對於那些集體經濟型別的土地,是不得依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轉讓的,並且正在轉讓之後,需要按照規定,繳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