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條件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條件是什麼?
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同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抵押權人認可並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後,發放確認檔案,並批准抵押;
(2)以劃撥、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質實行差額抵押,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發放確認檔案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的特點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是一種不動產權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點: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三、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適用範圍包括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抵押貸款:即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向銀行、信用社、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或者從事民間的借貸活動。
2、抵押承租和承包。即承租方或承包經營者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承租企業或擔保承包企業的經營者,如果沒有完成租賃合同或承包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經營目標。出租方或發包方有權以該土地使用權優先受償。
3、擔保其他債務的履行。在其他涉及金錢給付或者可以以金錢估價的債務中,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
可見,在滿足國家規定的限制條件的情形之下是允許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的。同時,如果民眾當時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法本身就是有償出讓,那毛坯的土地也可以進行抵押登記。不過,為了規範不動產的抵押登記工作,現在,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時候也是有土地使用他項權證作為憑證的。
-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該怎麼解決
房屋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不一致的解決方式如下:因為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
-
地役權糾紛與相鄰權糾紛要怎麼界定?
律師解析:相鄰關係和地役權的關係都是不動產關係,都是對不動產物權的一種限制,都是使用他人的不動產,二者的內容表面相似,但實質有很大的差異。在審判實踐中,區分把握相鄰權與地役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從權利型別予以區別。相鄰權基於相鄰關係產生的權利,是指相...
-
土地使用70是什麼意思
一、70年產權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
-
醫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
一、醫療機構用地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檔案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為了支援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