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承擔多少?
一、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承擔多少?
1、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2、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土地合同違約如何處理?
合同違約應當先看能否繼續履行該協議。有可能繼續的應當繼續履行並採取補救措施,有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如果因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在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中,應當明確違約賠償責任,不履行的一方必須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履行土地租賃合同義務過程中,出現違約的情況,應當先看合同是否存在繼續履行的必要,如果可以繼續履行,應當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如果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的規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能高於實際損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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