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頭安置要吃虧?老兩口遇拆遷,200平方大房只能換60平小房
大家都知道,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三種。除了劃宅基地重新建房之外,最令人糾結的兩種方式是到底選安置房或者選貨幣補償。立法者設計的初衷是為了拆遷戶們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傳統思想,不管是安置房還是貨幣補償都足以住上新房。設想固然周到,可到了一些地方實施起來,似乎有些變了味。
愛土拆遷律師團接到這樣一個案例。四川的張先生家的房屋面臨拆遷,他們當地要同意拆遷用於建設主題公園,卻遇上了比較奇怪的拆遷安置政策。拆遷方按照戶口來給補償,每人補償30平方,如果不想要,可以摺合成貨幣16.8萬每人。剩餘的嘛,就按1000一平方給貨幣補償。咋一看沒問題,但對於戶口少、房子大的農戶來說,補償可就要大幅縮水了。換做是你,你該怎麼辦?
直擊靈魂一問:戶口少就只能住小房子嗎?
只有兩口人的張先生感到不服,自家房屋可是多達200平,是有合法的房產證的。周圍房價高達6000多一平,如此補償如何能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農村拆遷時,戶口少就該住不了大房子嗎?就一定要吃這個虧嗎?張先生一腦門子疑問。
像張先生這樣的情況當然不止一家。仔細一品,就能發現其中的矛盾點。對於戶口多,房屋面積小的拆遷戶,自然喜滋滋地拿著比原先大很多的安置房,彷彿過上了令人羨慕的“標準”拆遷戶的生活。而對於戶口少,房屋大的拆遷戶,就只能過得比原先更憋屈了。顯然這是不合理的,違背了徵地拆遷的基本原則的,即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老生常談:怎麼才算補償合理?農村三種補償方式逐一對比
大多數拆遷戶來諮詢的時候都是覺得補償不合理,到底為什麼不合理卻說不上來。在這裡教一下大家,判斷房屋補償合不合理的基本套路。看好了!
第一、劃地重建
字面含義,徵收方找塊宅基地給拆遷戶,村民可以在上面重新建房。既然要再建房屋,那麼決定補償的基本因素就在於房屋的建築結構、裝修情況。目的就是給的補償款可以再修一套一樣的房屋。因此,合不合理就看補償款到手,一套農村自建房可不可以平地起了。
第二、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就是不給你宅基地,此時的房屋就是一件商品,值多少錢就給你多少。合理的唯一標準就是能不能在同等地段買一套房屋。當然裝修情況、建築新舊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第三、安置房安置
這種情況徵收方通常會建好安置小區,把所有的拆遷戶集體安置到這裡。既然是換房子,最低標準就是拆一還一,被拆房屋面積多大,那麼安置房的面積最低也應該是這麼大。除了地段差距太大之外,可以補差價。
按人頭補償,戶口少但房屋大的農民要吃大虧,無解嗎?NO!
重慶張先生家這片拆遷補償方式不單一,一邊拿著安置房,一邊還能享受著一部分貨幣補償,但就是不能稱之為合理!
如果每人補償30平方,那麼對於張先生一家還剩餘140平。又假設張先生只有140平房屋,那麼貨幣補償最少也起碼也要參考房價6000來才算合理,根據結構補償1000,很明顯是徵收方混淆了貨幣和劃地重建兩種方式。這才讓大家覺得不合理,但卻說不出哪裡不對來。
這種不公平是無解的嗎?
當然不是。既然不合理,那麼就肯定是違背了徵地拆遷的基本原則。法理上,原則的錯誤是是不可原諒的。蒐集好相關的證據,及時找對律師諮詢,在徵收方還沒有采取任何其他逼遷行為之前,儘早維護自己的權益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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