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城中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時,得按國有土地上房屋計算補償

國家為了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需要徵收城市中的農村集體土地,其目的是為了使得城市建設更加顯得一體化、擴大城市規模、提升城市的競爭力,那麼對於這些土地的徵收可以獲得哪些補償呢?所涉及到拆遷款應當怎麼認定呢?

城中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時,得按國有土地上房屋計算補償

下面就由即明拆遷律師結合相關案例為您進行專業的解答。

我們先看一個“城中村”房屋拆遷案例:拆遷戶買安置房需補差價

【案例】最近,陳先生所處市中心的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徵收,這屬於典型的“城中村”徵地拆遷情況,該家庭擁有一處300平方米的宅基地房產,並向村中其它人士購買了一處500平方米的房屋,但並未辦理過戶手續。由於地處市中心,周邊房價普遍高達12000至13000之間。

根據當地2013年釋出的拆遷補償政策,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600多元的價格進行拆遷補償,住戶可以選擇安置房安置,按照戶口人均30平方米賠償,但對於戶口不在本地的配偶按照20平方米賠償。購買安置房時,對於補償面積內的按照600餘元每平方米購買,超出的按照3000-4000元價格購買。

以上就是有關拆遷政策,但陳先生對相關情況有自己的看法:

1、對於自己所擁有產權的住房如果按照600元每平方米來賠償,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價位;

2、配偶戶口雖然不在本地,但按照20平方米來賠償顯然太少;

3、補償安置的方案為2013年釋出的,與現在的實際情況已經不相一致。

從以上的案例介紹中我們可以看到,“城中村”拆遷補償的的爭議是非常多的,歸根結底還是對拆遷補償的相關認定上存在爭議,即明拆遷律師通過對上述情況的分析,建議拆遷戶在處理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拆遷時要積極瞭解相關拆遷政策

對於城中村拆遷的房屋補償,應當充分考慮到當地周邊的房產價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都市計畫區的,土地權利人可以請求執行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來進行補償。

由於該地周邊房價普遍在12000以上,所以按照2013年的拆遷政策中的600元每平方米來補償顯然是不合適的,陳先生可以向當地的拆遷部門瞭解最新的拆遷補償標準,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情況,每年都會對拆遷補償情況進行調整,以適應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

另外,對於結婚生子等合法遷入戶口的人員,應當公平合理補償,不應區別對待。因此也應當給予人均30平的安置。

二、所購房產產證齊全,應當進行合理補償

對於陳先生購買的當地其它人員的房屋,由於沒有過戶處理,所以在拆遷時的補償款是隻能發放給原產權所有人的,陳先生是無法直接獲得該補償款的,應當與原產權人協商,由原產權人領取補償款後支付給陳先生。為了避免發生矛盾糾紛,在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簽訂協議並經過公證處理。

三、對拆遷補償有異議的應當向拆遷部門申請複議或者裁決

對上述案例中的拆遷賠償,由於與現在的房產價格相關甚遠,陳先生難以接收拆遷補償標準,可以分以下幾步來解決:

1、向當地拆遷部門要求協調處理。當事人需要將相關情況提交到拆遷部門進行認定,協商調整拆遷賠償的標準,以達到拆遷補償的心理預期。

2、向政府部門要求裁決處理。對於協調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政府部門申請行政裁決。

3、提出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對行政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最後通過法律的手段來進行司法判決處理。當事人可能對專業的法律知識不是很瞭解,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可以向即明拆遷律師諮詢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