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為單位貨款擔保應擔連帶清償責任嗎
《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均規定,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
擔保還款的收條範本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擔保還款的收條範本應當包括標題,正文和落款,具體的內容應當包括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的姓名,性別等基本身份資訊,明確還款的具體金額,還款的時間等。保證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法律依...
-
《民法典》中哪些土地可以設定抵押權
律師解析: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土地為除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以及其他法律禁止設立抵押權的土地外都可以設定抵押權,以土地設定抵押權的,其土地上的建築物也一併抵押。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轉佔有而作為債務履行擔保的財...
-
國有資產對外抵押擔保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用法律明確禁止抵押的國有資產對外抵押擔保是無效的。因為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財產;(五)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其他財產...
-
保證合同和擔保合同的差別與聯絡
律師解答:有從屬關係。律師解析:保證合同與擔保合同有從屬關係,保證合同是擔保合同的一種。擔保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保證合同是人的保證,是債務人請求第三人對自己的債務提供保證,保證人的保證分為一般責任的保證和連帶責任的保證。在一般保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