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借條有法律效力?
一、什麼樣的借條有法律效力?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有什麼?
欠條和借條都是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而收條則不僅僅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還能夠作為股權關係或合同履行的證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東出資時出具的憑證;後者如賣方收到貨款時出具的憑證。在這兩種情形中,持有收條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對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的。持有收條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條的一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就必須證明,其所持有的收條表徵的是債權關係,而並非股權關係或合同履行的證明。而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出示一張收條通常是不夠的。收條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證據時,便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敗訴的風險。
借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係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
綜上所述,在民間借貸中,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借貸合同,借條的出具就很有必要性,借條的書寫有一定格式,包括的必備條款由借款人資訊、數額利息及還款方式和時間等,這些要素不能缺失,另外,借條必須經過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
-
夫妻一方不承認共同債務還需要償還嗎?
一、夫妻一方不承認共同債務還需要償還嗎?需要共同償還,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共同償還的。如果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話,就需要一方當事人個人償還了。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應當積極收集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
-
可提起確認夫妻共同債務訴訟嗎?
一、可提起確認夫妻共同債務訴訟嗎?可以。準備好起訴狀和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即可。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
-
借條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如何處理?
借條規定還款日期沒有還錢,可以協商對方還款,如果對方拒不還款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處理的,當事人需要提交借條的有關證據,法院在審查後可以判決還款情況,拒不還款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借條規定還款日期沒有還錢的,可以主動要賬。如果對方拒不配合,或者負債較多,建議儘快...
-
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
一、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擔保人要不要替債務人清償債務,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常債務的,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需要清償債務。《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