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司法解釋醫學的規定有什麼?
一、醫療事故司法解釋醫學的規定有什麼?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由醫療事故引起的糾紛,例如確定賠償數額大小的關於賠償問題的民事責任糾紛,患者可以和醫院負責人先進行協商解決,製作一份協議書,並在書上寫清楚醫療事故的緣由、事故等級和賠償數額,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雙方不願意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有關衛生部門申請進行調解或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調解不成功,衛生部門不會再次調解,只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承擔醫療事故刑事責任的前提是醫療事故罪。醫療責任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而死亡或嚴重損害醫務人員健康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這裡的醫務人員是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診療人員和護理人員;客體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權;客觀上,醫務人員有嚴重不負責任的醫療違法行為,包括行為和不作為行為;犯罪的主觀方面是醫務人員的過失。
二、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現醫療糾紛以後,可以通過雙方共同協商處理(私了)、衛生行政機構行政處理、民事訴訟司法程式處理。其中,調解原則貫徹始終,司法鑑定結論或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是各種處理途徑的科學依據之一。
有多條合法途徑可解決醫療糾紛,如醫患雙方自行協商,在衛生行政主管機構主持下調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有些地方還出現了民間調解組織,居中調解醫療糾紛。
一般情況下,醫患雙方可自行協商,如未能通過協商等途徑解決,這時患者及家屬可以就雙方的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醫療損害賠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由,主要有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兩類。其中,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又可分為一般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同的案由適用法律不同,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亦不同。
在提請訴訟時,因為專業性較強,最好請具有法律和醫學知識的專業人員提供幫助。而且,作為原告,從案由、被告、訴訟請求的確定,到賠償數額計算、涉及鑑定時陳述材料的書寫等都需要仔細推敲,同時還需要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管轄法院的選擇及證據材料的組織等。
醫務人員嚴重失職發生的事故就是醫療事故,出現醫療事故之後,患者可以和醫院共同協商,私下解決,確定好賠償的事宜就可以。也可以選擇衛生行政機構介入,進行醫療事故的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向醫院索要賠償。還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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