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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免除行政拘留?

一、什麼條件免除行政拘留?

什麼條件免除行政拘留?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二、行政拘留通常有哪些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因此如果是要免除行政處罰,首先需要對方的年齡條件或者是精神條件符合,比如說沒有滿14週歲或者是屬於精神病人,其次就是當事人的行政違法行為特別的輕微,而且沒有造成比較嚴重的後果,或者也是取得了相關人員的諒解也及時彌補了自己的犯錯行為等等,都是有可能申請到免除行政處罰的。

標籤:免除 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