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供到底是什麼意思
在我們進行審理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是要進行記錄他們的口供當作參考的,但是,有時候也是會出現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況。那麼,翻供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較常見的翻供的型別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翻供到底是什麼意思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變原來所作的認罪供述的行為總稱。它包括否認型翻供和辯解型翻供兩種形式,前者係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認的犯罪事實;後者係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雖不否認事實,但提出一些足以影響犯罪成立的新辯解,這些辯解事實上已導致原供的改變。從性質上講,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來講就是推翻原來的供詞。
二、較常見的翻供: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前一訴訟階段作了供述,但在後一訴訟階段作了翻供,翻供的動機往往是對前一訴訟階段所作的事實認定和法律定性不服或不滿,為求得對自己有利或更有利的事實和法律認定及相應的訴訟結果而翻供,這種翻供形式是最普遍的心理動因。常見的形式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偵查階段作了供述,但卻在起訴階段因不滿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對其行為的定性而翻供;也有的在偵查階段、起訴階段、一審階段均作了供述。但卻在接到一審判決後開始翻供等。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部分內容,即只推翻原供述的部分事實。但這裡應注意區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推翻的原供述內容是有關案件的一般事實還是涉及案件的關鍵事實。一般來說,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是想抵賴,只是想就原記憶錯誤所作供述的部分內容加以調整,則往往只推翻原供述的一些細枝末節的事實;反之,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會推翻原供述的一些明顯不應該有記憶錯誤的關鍵事實。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全部內容,稱“徹底翻供”,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重新產生新的內容,該供述內容可能反映與原供述內容完全無關的案件事實,也可能是反映與原供述內容完全相悖的案件事實,但總體上往往都產生一個共同的結果,即原供述所反映的案件事實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所徹底否定。這種翻供的心理動機很複雜,但絕大多數是出於僥倖心理。
以上就是關於翻供到底是什麼意思的介紹啦,在我們進行審理犯罪嫌疑人的時候,一定要記錄好他們的口供。另外,翻供的種類是比較多的,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全部內容或者部分內容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都是需要執法人員查明真相進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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