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取保為什麼要關滿30天?
一、我國的取保為什麼要關滿30天?
我國的取保關滿三十天的原因是要讓公安機關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調查取證,進一步查明案件的事實。拘留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相關規定
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指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時,責令犯罪嫌疑人為保證其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而交納的一定數額的現金。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法院作出判決後,取保候審即結束。取保候審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解除取保候審時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必須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
被告人或者他們的親屬憑“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不必在找公安機關。
憑“有關法律文書”也可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有關法律文書”是指能夠證明案件已經結束的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
取保候審是我國的刑事法律中極為重要的一項刑事處罰措施,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便在我們遇到違法犯罪的情形的時候維護我們自身的利益。
-
取保候審後判處緩刑能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
解除取保候審退還保證金後還會被提起訴訟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解除取保候審,說明立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認定嫌疑人蔘與了犯罪。所以,在沒有新的證據之前,他們不會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但不是徹底沒事,如果公安機關找到了新證據,還是會被起訴的。法律依據:《刑事...
-
刑拘後逮捕了44天了,還能取保嗎
律師解答:可以取保候審。律師解析: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拘留後就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有:1、對於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2、由於行為人犯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有危害的;3、由於行為人的羈押期限屆滿,...
-
什麼條件可以夠申請取保候審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