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立案材料需要注意什麼
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式的開始。接受立案材料,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都應當接受下來,然後依法處理,而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或推諉。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3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這裡“緊急措施”是指保護現場、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證據等措施。
2.報案、控告和舉報可以用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刑事訴訟法第109條第1款規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和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條 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後,應當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況:
(一)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被告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是否受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
(三)是否被採取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 (四)收到起訴書副本的日期;有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收到附帶民事起訴狀的日期。
被告人較多的,可以在開庭前查明上述情況,但開庭時審判長應當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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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代理人的範圍
訴訟代理人是基於被代理人的委託而不是依據法律的規定代表被代理人蔘與刑事訴訟的人。《刑訴法》第106條第5項規定,“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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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怎麼起草
附帶民事起訴狀:原告:xx;女;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證:xx;住址:xx;被告:xx;男;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證:xx;住址:xx;訴訟請求: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專案和具體數額;此致xx人民法院;具狀人:xx;xx年xx月xx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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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管轄法院是哪個
當事人因為運輸合同發生糾紛,除協商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如果提起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管轄法院的確定為:“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上述三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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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訴訟權利有哪些
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除享有訴訟參與人共有的訴訟權利以外,還享有以下訴訟權利:1.對侵犯其合法權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查獲犯罪、懲罰犯罪,保護其合法權利。2.對公安機關應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