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搶奪罪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搶奪罪的條件有以下這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本罪的犯罪物件是一般的財物,如金錢、物品等,不包括槍支、彈藥、公文、證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則不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侵害公私財產的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至於搶奪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例如為了自己享有而搶奪,為了幫別人而搶奪,不管犯罪的動機如何等。只要行為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就具備了搶奪罪的主觀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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