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四要件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的的構成要件包括: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職務侵佔罪侵犯的物件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71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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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是否可以傳喚孕婦
律師解析:可以。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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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拘的條件
律師解析: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拘留的條件】公安機關對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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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為什麼沒有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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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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