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電話號碼怎麼起訴欠款人?
一、只有電話號碼怎麼起訴欠款人?
只有電話號碼若是想要起訴欠款人、需要收集證明他人確實欠了自己的錢、且還款期限已經屆滿的證據,具體可以收集如下證據: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沒有借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即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3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影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自己偷錄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那麼偷錄的錄音、錄影就能拿出來當作證據使用。
3、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收集對方財產資訊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資訊,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只能儘量提供。
二、沒有借條怎麼證明債務關係存在?
一般來說,沒有借條很難證明雙方存在債務關係,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法院是不會受理案件的。債權人如果沒有借條,可以提供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證明債務關係的存在。
(1)找無利害關係的知情人出庭作證,但是僅有人證還不夠,還需要有物證協助。
(2)提供銀行轉賬證明,證明雙方有這筆資金的往來,但是如果僅有轉賬記錄而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這筆錢是借款的話,也無法起訴。
(3)能證明借款發生的簡訊,電話錄音等證據。欠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法院收到訴訟請求的時候,會結合原告提交的起訴狀等的材料,判斷是否滿足起訴的條件,若是某公民在起訴的時候,僅提供了一個電話號碼,且稱擁有該號碼的人欠了自己錢,那麼該訴訟請求通常並不會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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