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多少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多少年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多少年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麼判

您好,關於“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多少年”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分類

1、第一類,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第二類,破壞交通運輸、公共裝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第三類,實施恐怖活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第四類,涉及槍支、彈藥、爆炸物、核材料,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5、第五類,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裝置,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裝置、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