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誰負責
根據建設部、國家工商局《建築市場管理規定》第16條的規定,承包方必須按照其資質等級和核準的經營範圍承包任務,不得無證承包或者未經批准越級、超範圍承包。
第19條規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須自行組織完成或按照有關規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轉包。
此外,勞動部辦公廳1994年4月4日《關於如何確認臨時工用工主體的覆函》規定,關於用人單位非法使用臨時工期間,造成臨時工工傷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臨時工期間,造成臨時工工傷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臨時工的工傷待遇。
勞動行政部門對該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承包方經徵得發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約定,才准將部分工程分包,簽訂分包合同。
轉包合同無效,無效合同造成的損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招僱的人員受傷,除僱主承擔一定責任外,轉包方應負有同等的賠償責任。
包工負責人未彙報臨時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應承擔臨時工的工傷待遇。
包工負責人確實無力承擔的,由發包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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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如何維護企業利益
律師解析:1.雙方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3.仲裁解決。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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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費用由什麼承擔?
律師解析:工傷住院費用由用工單位或者個人先行墊付。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機構稽核報銷;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支付。由於工傷治療限定了藥品目錄等,超範圍用藥工傷保險基金不予報銷,一般情況下,不能報銷的部分都是超範圍的用藥。但是你只要能證明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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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工資是該怎樣算的
律師解析:1、工傷工資依據勞動者原工資待遇計算。2、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需要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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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因病死亡算工傷嗎?
律師解析:工作期間因病死亡是算工傷的。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