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評殘跟一般評殘不一樣嗎
工傷評殘跟一般評殘不一樣。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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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糾紛怎樣起訴索賠
律師解析:工傷賠償訴訟的流程為:1、就工傷賠償事項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及時申請勞動仲裁。2、當事人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對一審判決不服的,15日內提出上訴。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後發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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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才算工傷哪些情況下不算工傷?
律師解析:1.以下情形屬於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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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糾紛怎麼維權
律師解析:工傷糾紛的解決方法:1、雙方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3、仲裁解決。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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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工傷保險的具體職責是什麼
律師解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工傷保險的具體職責是:(1)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並負責儲存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2)確定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3)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徵收工傷保險費。(4)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