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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雙倍工資輸了的原因有哪些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輸了的原因有哪些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輸了的原因有哪些

其實仲裁案件也好,還是法院裁判。輸贏都是很正常的,沒有一個案件是可以說100%是贏的,也沒有肯定是輸的案子。所以,我們要注意失敗的原因就可以了。如果案子輸了,那就可以分為兩個層面的問題。那就是實體上和程式上的原因。什麼實體上的原因呢?那就是根據案件的事實情況以及證據方面所展現的事實來看,這個案件的事實非常清楚了,而且很明確的一點是對己方不利的,主要是和法律所主張的情況不一致。如果是這種情況,一般法律工作人員或者律師都會對此進行分析並且把這個結果或者法律風險提前告訴你的,好讓你提前做好準備。這就是實體上的原因。而程式上的原因,是指律師對證據或者事實的分析、推理中出現問題,導致法官無法認定更為明確的事實,那這個案件就會有可能會輸。一般這種情形是會和律師的實務水平有關額。具體而言,雙倍工資輸了,要麼就是不符合法律上的規定,要麼就是證據方面有所欠缺,要麼就是律師的業務水平能力不行等導致的結果。

其實,雙倍工資在勞動法是有兩個規定的,一個就是沒有籤勞動合同並且工作一個月以上的員工。另一種情況就是該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但是公司不讓籤。這兩種是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其他情形是不可以的。至於證據方面就是流水賬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工作證等可以證明你是公司的員工等材料。這就是最為重要的證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