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是多少
大量勞動力的閒置會給社會帶來潛在的各種隱患,國家雖然比較鼓勵下崗再就業或者是自己創業,致力於通過其他服務為我國民眾提供更多的工作崗位,但從根本上來說,和原用人單位簽訂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不能輕易被解除的,否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解除產生的賠償金的標準,有可能公司最多得支付當事人12個月的工資,因為每工作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的賠償。
一、無固定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是多少?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開除職工的幾種情形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開除職工的法律程式
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企業在對職工作出開除處理時,必須遵循以下六個方面的程式:
①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對職工違紀事實要查清,對所取得的證據要認真稽核,以保證違紀事實的確鑿無誤。結論材料要同本人見面允許其申辯,如確實不符,應予改正;
②廠長(經理)依據職工的錯誤事實,提出開除處理意見;
③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後決定,並填寫《開除職工審批表》;
④將開除處分決定報告企業的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
⑤將《開除通知書》發給職工本人;
⑥將被開除職工檔案轉到職工本人戶口所在街道勞動部門。
職工在意識上要認識到這種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之所以解除會產生賠償金,那是因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是本人的過錯性造成的辭退,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工作了幾年就有幾個月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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