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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違約金包括什麼

根據違約金針對的違約型別,可以有不同分類,主要有以下三種:

用工合同違約金包括什麼

(1)不履行合同的違約金

不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是指當事人沒有履行主債務應當支付的違約金,這種違約金一般是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當合同部分未履行時,按未履行的部分計算。

(2)逾期履行的違約金

逾期履行,是當事人遲延給付主債務,逾期履行的違約金一般是按遲延的日期(天數等)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履行有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等。逾期交付標的物應當支付的違約金,按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執行。逾期履行也是履行,因此,逾期履行違約金與不履行違約金不能並用。

(3)瑕疵履行的違約金

瑕疵履行的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履行的質量不符合要求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瑕疵履行的違約金不能與實際履行並用,因為被違約人接受了履行,並從違約金中得到了損失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對服務期及違約金的約定有了新規定。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單位為勞動者辦戶口、提供住房、車輛等特殊福利,並因此設定服務期及違約金的做法,將不再得到法律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