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服務期要注意什麼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那麼在約定服務期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呢?服務期條款又包括哪些?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服務期條款有哪些
勞動合同中服務期條款主要的內容包括三個部分:一為服務期限,即勞動者應為用人單位提供的服務時間;二為用人單位就服務期限應對勞動者提供的培訓及其他額外福利待遇;三為勞動者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目前實際處理中主要的爭議在於後兩項。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約定服務期應注意什麼問題
約定服務期應注意以下問題:
1.從《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分析,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培訓義務和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履行的服務期義務是相對應的,該規定同時考慮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利益。
2.實際上,哪些培訓費用可以約定服務期?哪些培訓費用不能約定服務期?這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關心的問題。
3.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訓費用,用於對勞動者的職業培訓。用人單位使用法定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不能作為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條件。
4.對用人單位來說,只有在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必須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訓費用,用於對勞動者的職業培訓之外,又專門撥出經費,為勞動者提供特定專案的專門培訓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
無論是對勞動者來講,還是對用人單位而言,服務期約定都是比較重要的。因此在簽訂服務期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以上就是關於“約定服務期需要注意什麼”的解答,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向本站小編進行諮詢。
-
辭職不批可以找勞動局嗎
律師解析:是可以找勞動局的,如果勞動者按照正常流程辭職,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的,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辭職即可,轉正後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前提是要在辭職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公司交辭職報告,如果不...
-
廠裡沒簽合同自動離職可以嗎?
律師解析:沒簽合同辭職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剛入職,時間比較短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在試用期的,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正式的員工,需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沒簽合同的,工作年限長的,相當於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
-
打出租車構成勞動僱傭關係嗎
律師解析:1、打出租車不構成僱傭關係,而是構成合同關係,乘客與計程車司機形成的是運輸合同關係。打出租車屬於客運合同,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時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2、運輸合同是承運人...
-
有上崗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上崗證可以證明勞動關係,以下憑證也可以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考勤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勞動關係指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法律依據:《關於確...